楚天都市报讯 (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杨槐柳)昨日下午,武汉巿公安局召开转变作风从严治警动员部署大会,宣布从严治警“十条规定”,并对23名违规、违纪、履职懈怠的民警追究责任,给予记大过、记过、警告等处分。
“十条规定”的内容主要包括:严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;严禁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;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“毒赌黄”场所经营、为“毒赌黄”违法犯罪活动充当“保护伞”;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;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;严禁参与赌博;严禁刑讯逼供、暴力取证和体罚虐待涉案人员、被监管人员;严禁执法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;严禁对待群众“冷硬横”等。
凡违反上述规定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罚,处罚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、评先评优及民警晋职晋衔挂钩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原标题:23名民警受处分)